到我参加了平生第一次书画展。 我几乎忘了最初是如何学习写字的了。老哥提醒我,上小学前是抄《人民日报》,抄《人民日报》上的“毛主席语录”,练的是“人民日报体”。他自己也是这么练的,练得比我好多了,字写小点,用的纸黄点,写出来和“人民日报”一模一样。从小学一年级到三年级,学校提倡培养一些业余爱好,比如毛笔字。临帖有两个选择,可以学柳公权,可以学颜真卿,我选了颜真卿。我小时候特别瘦,我很想变胖点儿,尽管柳公权的字似乎更好看,每个字都似乎有掐腰,旗袍似的,但是颜真卿的字壮硕,我想,没准儿临着临着,字如其人,人如其字,我就写成了一个肉乎乎的胖子。 临了三年颜体之后,我并没变成个胖子,也就没了坚持再临下去的动力。我想多点时间读杂书,硬笔带着、用着也的确比毛笔方便。在之后的接近...
原本是一个妃子身旁的小侍女,最终却在这朝堂之上成为一代帝后。若是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人,她只记得当年陪在她身旁的小太监了。现在的你,我逐渐看不清了。请注意尔的措辞,本宫现为帝后。...
关于后会有妻乔欣接到好友电话,去破坏雇主相亲,雇主竟是三年前睡了她的男人。他问我们是不是在哪里碰到过?她答楚先生说笑了,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一本小说,就是一个世界。在莽荒纪这个世界里有为了生存,和天斗,和地斗,和妖斗的部落人们。有为了逍遥长生,历三灾九劫,纵死无悔的修仙者。更有夸父逐日更有后羿射金乌而一天,纪宁在一个强大的部族‘纪氏’出生了...
强者遇袭,重返少年时代,成为当年弱小的废物少主。前世的仇人,今生,绝不会放过!前世的遗憾,今生,一定要弥补!待到灵剑长啸之时,天地三界,我为至尊!若有不从者,一剑,杀之!...
长公主冯乐真直到入狱,才知道害她的人,是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傅知弦 她离世那日,皇帝重为傅知弦赐婚 新妇贤良淑德,比她好上千百倍,整个京城都在庆贺傅大人脱离苦海 唯有昔日随手救下的小奴...
甜宠+重生虐渣+病娇+团宠,女主可娇可撩前世,唐一一被猪油蒙了心,被渣渣们凌虐之死,她最恨的男人在生命最后一刻冲进火海抱起她,柔爱蚀骨,声音却阴郁偏执唐一一,就算死,我也不会放走你。在死亡逼近的最后一瞬,他不甘心的祈求一一老婆,你亲亲我,好不好?。声音里尽是卑微。原来,他才爱她入骨。当执念化作原罪便是欲望的开始。重活一世,虐渣撕狗,她只想和这个男人日日甜如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蜜恋病娇大佬怀里的心尖宠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