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为《天吾手记》)。我写作较晚,二十七岁才写了自己第一部像小说的小说,觉得有意思,二十八岁又写了一个。当时我在银行工作,不用穿西装,不过衬衫不宜太皱,这和我的性格颇不符,不过从没动过辞职的念头,因为从我记事起,做的事情与自己性格完全相符的并不多,于是也不太愿意深究自己的性格为何,这似乎并不重要,尤其对于生存来说。不过在二十七岁那年的年中,因为写了一篇小说,开始重新认识自己的性格,原来如此,经常在写作的时候冒出这种念头。二十八岁写的第二个小说便从自己的童年写起,前所未有地关注自己,并没构思,就是一路写下来,费了不少功夫。但是并没有感到特别吃力,因为自己嘛,总是有可说的东西,人对自己的兴趣不需要太多的构思。这个叫做《融城记》的故事却是先有了一个梗概,一个隐约的主题,一个叫做台北的城市,才写起。...
原本是一个妃子身旁的小侍女,最终却在这朝堂之上成为一代帝后。若是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人,她只记得当年陪在她身旁的小太监了。现在的你,我逐渐看不清了。请注意尔的措辞,本宫现为帝后。...
关于后会有妻乔欣接到好友电话,去破坏雇主相亲,雇主竟是三年前睡了她的男人。他问我们是不是在哪里碰到过?她答楚先生说笑了,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一本小说,就是一个世界。在莽荒纪这个世界里有为了生存,和天斗,和地斗,和妖斗的部落人们。有为了逍遥长生,历三灾九劫,纵死无悔的修仙者。更有夸父逐日更有后羿射金乌而一天,纪宁在一个强大的部族‘纪氏’出生了...
强者遇袭,重返少年时代,成为当年弱小的废物少主。前世的仇人,今生,绝不会放过!前世的遗憾,今生,一定要弥补!待到灵剑长啸之时,天地三界,我为至尊!若有不从者,一剑,杀之!...
长公主冯乐真直到入狱,才知道害她的人,是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傅知弦 她离世那日,皇帝重为傅知弦赐婚 新妇贤良淑德,比她好上千百倍,整个京城都在庆贺傅大人脱离苦海 唯有昔日随手救下的小奴...
甜宠+重生虐渣+病娇+团宠,女主可娇可撩前世,唐一一被猪油蒙了心,被渣渣们凌虐之死,她最恨的男人在生命最后一刻冲进火海抱起她,柔爱蚀骨,声音却阴郁偏执唐一一,就算死,我也不会放走你。在死亡逼近的最后一瞬,他不甘心的祈求一一老婆,你亲亲我,好不好?。声音里尽是卑微。原来,他才爱她入骨。当执念化作原罪便是欲望的开始。重活一世,虐渣撕狗,她只想和这个男人日日甜如蜜。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蜜恋病娇大佬怀里的心尖宠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