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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菲丽丝说:“你守老营。”
然后我冲出办公室,叫工作见鬼去吧。
我去找莫迪,她慢吞吞、慢吞吞地过来开门,还没好气,我对她说:“我要带你去公园里好好乐一乐。”
她瞪着我,怒火万丈。
“哦,别这样,”
我对她说,“哦,亲爱的莫迪,别这样,拜托了,别让自己发火啊,来吧。”
“但是我怎么去?”
她说,“看看我!”
然后她盯着我脑袋后面的蓝天。
天是那么蓝、那么可爱,她说:“但是……但是……但是……”
突然,她露出了笑容。
她穿上了她那件蟑螂黑的厚外套,戴上夏天用的黑草帽,我们出门去玫瑰园饭店。
我给她找了一张偏僻的桌子,身边有玫瑰丛。
我装了满满一盘奶油蛋糕,然后我们在那儿坐了一下午。
她吃了又吃,慢吞吞地吃得精光,那吃法的意思是,既然有,我就要把它们都塞肚里去!
——然后她坐在那儿,她只是坐在那儿,看着,看着。
她脸上有微笑,很开心。
哦,小可爱,小可爱,她一直喃喃自语,对着麻雀、玫瑰花,还有附近婴儿车里的一个宝宝。
看得出来,她胸中有一种强烈,甚至是狂暴的喜悦,让她不能自已,这个炎热、鲜艳、明媚的世界就像是一份华丽的礼物。
因为她久已忘却了这一切,成天圈在她那阴森可怕的地下室里,在那沉闷街道那边。
我担心她穿着那个黑色的厚壳子,受不住这一切,天很热,周围也很吵。
但是她不想走,一直在那儿坐到打烊。
我送她回家的时候,她出神地自个儿唱着歌。
我把她带到门口,她说:“不用了,你走吧,走吧,我想在这儿坐着,回想这一切。
哦,有多么美好的东西可以回想。”
我看到她坐在灿烂的阳光下时,最强烈的感觉是:她的肤色多么黄。
明亮的蓝眼睛镶在一张看上去像涂了黄颜料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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