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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成婚三载,我才彻底看清了沈文岑的狼子野心。
只因他入了公主的眼,一朝成了探花郎。
他将我乱棍打死,抛尸荒野,任野狗分食。
轻飘飘地留下一句心安理得的自辩:
“臭名远扬的杀猪娘,怎配得上我这探花郎,莫要怪我做了负心郎!”
我自愿永世不如轮回,求得一个报仇的机会。
沈文岑,我要你下地狱。
......
身为世家贵女,我在沈文岑最落魄时下嫁给他。
甚至不惜为他断绝父女关系,为他抛弃金玉锦绣,洗手作羹汤。
更为供他安心读书考取功名,我甘愿放低身段去做了一个杀猪娘。
无数个日日夜夜里,沈文岑从身后拥着我呢喃:“浮梦,等我高中之时,我一定十里红妆,八抬大轿风风光光地迎你进门。”
“到那时我亲自登门向岳父岳母赔罪,让他们知晓我沈文岑不是一个庸才!”
因着他这一句话,我杀猪杀得更卖力了。
手起刀落,骨肉分离,成了远近闻名的杀猪西施。
可成婚三年,我却死在了冬至那日。
漏风的茅草屋内,沈文岑阴沉着脸对我棍棒相加。
我无助地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分毫,身下流出了好大一摊血迹。
他颤抖着手,拿起桌上的那一把杀猪刀,亲手划开了我的肚皮。
那个还未完全成型的胎儿,被他残忍地生刨出来扭断脖子装进了麻袋。
我瞪大着眼,死死盯着他,第一次感到了陌生。
“沈文岑,你不是人!”
“你会下地狱的!”
沈文岑不怒反笑,眼眸猩红,带着疯意又狠狠一刀砍下了我的头颅。
传言道,死后尸身不完整者,不入六界轮回。
我的灵魂孤零零地飘荡在上空,眼睁睁看着沈文岑将我与孩子抛尸荒野,任野狗分食。
天空下起了倾盆大雨,鲜红的血液混合着雨水渐渐渗进泥里,染红了一大片,如八月的枫叶般火红。
他低头望着我与孩子的尸体,脸上毫无愧意,反倒将所有的错处都推给了我:“林浮梦,别怪我心狠。”
“臭名远扬的杀猪娘,怎配得上我这探花郎,莫要怪我做了负心郎!”
我说不出来一句话,这么多年我才终于是看清了他。
我居然为了一个狼心狗肺的穷书生,抛父弃母。
沈文岑说得对,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是我做错了事!
我不该轻易就被他的花言巧语迷了心智!
我不该不听父母劝告,舍弃锦衣玉食,去陪他过苦日子!
我更不该为了一个男人而对自己委曲求全!
我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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